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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戏剧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维护和保养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稿)





上海戏剧学院

      上戏院办发[2017]9



仪器设备维修、维护和保养管理办法

2017年修订稿)


第一条 总则

为确保学院各类教学、科研和办公设备正常运行,有效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及使用年限,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指的仪器设备是在国资管理部门办理过固定资产和低值资产入账手续的设备)


第二条

为规范学院各类教学、科研和办公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管理工作,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由“上海戏剧学院国有资产和采购工作管理小组”负责领导和监督全院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管理工作机构。


第三条 维修、维护和保养原则

仪器设备维修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坚持“厉行节约、自修和外修相结合” 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

仪器设备维护、保养按照 “自行维护保养和购买服务相结合” 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部门职责

(一)各二级院系、部门及实验室自行管理和使用的专业设备,需制定仪器设备维修计划和方案,建立健全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和维修记录与管理制度,做好仪器设备技术维修的审核、检查及经费管理工作。

(二)各二级院系、部门及实验室自行管理和使用的专业设备,由各使用单位编制、上报年度维修计划并负责实施申报流程,应填写《学院各教学单位设备维修保养项目预算申报流程图》(见附件:1),设备管理部门配合落实设备维修、保养的采购流程。

(三)公共教学和行政办公设备的年度维护保养预算经费,(如:公共教学的多媒体设备、各类学术报告厅设备、行政办公电脑、打印机设备维护保养等),由国资处统一编制上报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做好仪器设备维修保养的审核、指导、督促、检查及经费使用管理工作。

(四)各院系专用教学设备的年度维护保养预算经费,由各院系统一编制上报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做好仪器设备维修保养的审核、督促、检查及经费使用管理工作。

(五)学院计划外设备维修、保养按以上职责,由使用单位向学院申报,在征得学院同意后,由财务落实经费方可执行。

(六)学院根据设备总值和各院系、部门申报的年度维修和保养计划预算(设备总值的1.53%),统筹安排设备维修和保养经费。


第六条 仪器设备维修、维护、保养采购及费用结算

(一)学院仪器、设备在维修、保养前均应先落实经费。

(二) 各二级院系、部门实验室自行管理和使用的专业设备,所发生的日常设备维护保养费(含耗材费)应在本部门的业务费中支出。

(三)行政部门所发生的设备维修、保养费(含材料费)根据使用方向的不同,在学院相应的科目中支出维修费用。

(四)学院仪器、设备维修和保养在1万元以下的单个、件或单项,须提供仪器、设备维修和保养的报价清单和验收单,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财务凭维修和保养的报价清单和验收单及有效发票方可报销。

(五) 学院仪器、设备维修和保养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5万元以下的单个、件或单项,都须纳入学院财务预算,实行统一计划管理。凡无计划、缺预算的项目,设备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维修采购手续。突发事件须紧急维修或在年度内特需维修的仪器设备,使用部门需通过学院OA办公网上报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在分管院领导批示后,应填写《仪器设备维修申报表》(见附件:2)。国资处方可进入维修、保养采购流程,由国资处统一以询价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实行采购,由学校使用部门、国资处组成项目联合采购小组,参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行采购。财务部门凭询价文件(询价文件须加盖部门公章)、报价文件或网站商城报价截图(报价单须加盖公章或有效的网站商城报价截图)、采购意见(联合采购小组成员签字)及合同并签署有效合同加盖学院小额合同章(1万元以上须签订合同,大型网站商城采购除外)、验收单、有效发票和项目主管签字方可准予报销;

(六) 学院仪器、设备维修和保养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20万元以下的单个、件或单项,都须纳入学院财务预算,实行统一计划管理。凡无计划、缺预算的项目,设备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维修采购手续。突发事件须紧急维修或在年度内特需维修的仪器设备,使用部门需通过学院OA办公网上报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在分管院领导批示后,应填写《仪器设备维修申报表》(见附件:2)。国资处方可进入维修、保养采购流程,国资处统一在上海戏剧学院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发布采购信息,以公开询价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实行采购,由学校使用部门、国资处、分管院领导组成项目联合采购小组,参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行采购。当采购人不具备自行招标采购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财务部门凭询价文件(询价文件须加盖部门公章)、报价文件或网站商城报价截图(报价单须加盖公章或有效的网站商城报价截图)、采购意见(联合采购小组成员签字)及合同(1万元以上须签订合同,大型网站商城采购除外)、验收单、有效发票、项目主管签字和分管院领导加签方可准予报销。(注: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须提供委托代理采购机构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文件、成交通知书和合同);

(七)学院仪器、设备维修和保养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200万元以下的单个、件或单项,都须纳入学院财务预算,实行统一计划管理。凡无计划、缺预算的项目,设备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维修采购手续。突发事件须紧急维修或在年度内特需维修的仪器设备,使用部门需通过学院OA办公网上报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在分管院领导批示后提交党委会审核通过, 由国资处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统一在上海戏剧学院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发布采购信息,以公开询价或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方式实行采购,由学校使用部门、国资处、财务室、审计室、分管院领导组成项目采购领导小组,参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行采购。当采购人不具备自行招标采购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财务部门凭询价文件(询价文件须加盖部门公章)、报价文件或网站商城报价截图(报价单须加盖公章或有效的网站商城报价截图)、采购意见(领导采购小组成员签字)及合同(1万元以上须签订合同,大型网站商城采购除外)、验收单、有效发票、项目主管签字和分管院领导加签方可准予报销。(注: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须提供委托代理采购机构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文件、成交通知书和合同);

(八)学院仪器、设备维修和保养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单个、件或单项,都须纳入学院财务预算,实行统一计划管理。凡无计划、缺预算的项目,设备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维修采购手续。突发事件须紧急维修或在年度内特需维修的仪器设备,需通过学院OA办公网上报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在学院法人批示后提交党委会审核通过,由国资处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统一在上海戏剧学院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发布采购信息,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实行采购,由学校使用部门、国资处、财务室、审计室、分管院领导组成项目采购领导小组,参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行采购。当采购人不具备自行招标采购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财务部门凭询价文件(询价文件须加盖部门公章)、报价文件或网站商城报价截图(报价单须加盖公章或有效的网站商城报价截图)、采购意见(领导采购小组成员签字)及合同(1万元以上须签订合同,大型网站商城采购除外)、验收单、有效发票、项目主管签字和分管院领导加签方可准予报销。(注: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须提供委托代理采购机构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文件、成交通知书和合同);

(九)对已通过学院招投标采购流程采购的设备维修、维护保养服务项目,合同或协议履行过程中,在不改变合同或协议条款和价格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办理续签合同或协议;

(十)合同或协议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或协议标的相同维修、维护保养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或协议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但所有补充合同或协议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第七条 维修和保养项目的合同用印

(一)凭成交通知书或谈判会议纪要、合同或协议(10万元以上的),按上海戏剧学院印章管理暂行规定,对外签署的各类合同或协议。用印流程须通过学校OA办公网,由各职能部门通过相关汇报流程办理,经院长(或院长授权的副院长)签字同意后办理用印。

(二)凭采购意见或谈判会议纪要、合同或协议(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按上海戏剧学院印章管理暂行规定,印章的管理授权上海戏剧学院小额合同专用章对外签署的各类合同或协议。用印流程须通过学校OA办公网,由各职能部门通过部门协办流程办理,经部门主管签字或印章同意后办理用印。


第八条 仪器设备维修、维护保养程序

(一)对仪器设备突然出现故障,应马上停机,防止故障扩大,并记录故障发生时间、原因,详细记录故障现象。

(二)对设备突发故障的,使用部门应提出初步的维修方案,如维修、保养预算达到5万元以上的单个、件或单项,需通过学院OA办公网上报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在分管院领导批示后,应填写《仪器设备维修申报表》(见附件:2)。国资处方可进入维修、保养采购流程。

(三)国资处在接到《仪器设备维修申报表》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在3个工作日之内,与使用部门协调确定维修方案。

(四)所有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均应查找故障原因,属于人为责任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责任事故,应酌情处理,包括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五)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的仪器设备,由该设备使用者报修,在保修期外出现故障的仪器设备,由国资处联系报修。

(六)维修完成后,使用部门应进行验收,并在《仪器设备维修申报表》上签收。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院授权国资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从二一七年六月一日起试运行。原上戏院办发[2011]20号《上海戏剧学院设备维修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上海戏剧学院

               201758




附件1

1)学院各教学单位设备维修、维护、保养项目预算申报流程图


2)学院各行政部门设备维修、维护、保养预算申报流程图

附件2:

上海戏剧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维护、保养申报表


编号:WB-16-

报修单位

联系电话

仪器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

设备编号

申报日期

送修 日期

经办人

故障情况说明





申报人签字:

使用单位

意见

部门领导签字:

主管部门意见

主管部门签字:

验收 结论



验收人签名:

备注

注:本表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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